羽毛球项目资格获得规定
1、项目: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
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混合双打
2、运动员/各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羽毛球比赛运动员总人数为172人,男、女各86人。
各奥委会名额:各奥委会在一个项目中最多可有3名(对)运动员,运动员均需获得参赛资格。
3、预选方式
3.1原则
将采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确定每个项目的参赛资格,各项目的人数如下:
男子单打:38名 女子单打:38名 男子双打:32名(16对) 女子双打:32名(16对) 混合双打:32名(16对)
总数:172名
3.2 抽签位置数
3.2.1 每个单打项目抽签最多设64个位置。
3.2.2 每个双打项目抽签设16个位置。
3.3具体选拔方案
按照2008年5月1日世界羽联排名:
3.3.1 将采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确定参赛人员,每项单打产生38名,双打产生16对,包括3.3.5至3.3.14的规定。
排名1-4的运动员/双打配对:
3.3.2 在一个项目中排名1-4的运动员/双打配对将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是每个奥委会在该项目中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3名(对)。
解释: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在某项目的排名前4名中可能超过3名。这种情况下,该奥委会在报名时可不考虑排名顺序,在1-4名中选出任何运动员来报出3名(对)。如果有运动员取消报名,则此名额可由该奥委会在排名1-4的运动员(对)中的另外一名运动员(对)进行替补。
排名5-16的运动员/双打配对:
3.3.3 在一个项目中排名5-16的运动员/双打配对将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是每个奥委会在该项目中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名(对)。
解释: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在某个项目的排名1-16中可能超过2名。这种情况下,该奥委会在报名时可不考虑排名顺序,在1-16名中选出任何运动员来报出2名(对),条件是报名的运动员根据3.3.1至3.3.3获得参赛资格。
排名17名以后的运动员/双打配对:
3.3.4 在一个项目中排名17名以后的运动员/双打配对将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是每个奥委会在一个项目中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1名(对)。
东道主:
3.3.5 东道主(中国)可报2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比赛,但是,如果运动员按照3.3.1至3.3.4获得参赛资格,参赛人数可以超过2名。
3.3.6 如果东道主按照3.3.1至3.3.4未能达到3.3.5中所规定的人数,东道主则可在世界排名表中选报其他运动员,以达到2名运动员的人数。
3.3.7 东道主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应该是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中排名最高的本国运动员。如果在排名表中没有中国运动员,则在2008年5月1日之前最新结束的全国锦标赛冠军将获得相应项目的参赛资格。
大洲代表:
3.3.8 在每个比赛项目中5大洲至少各有1名(对)运动员参赛。
3.3.9 如果某大洲根据3.3.2至3.3.4在一个项目中没有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则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中排名最高的该大洲运动员将作为其大洲代表参赛。
3.3.10 如果某大洲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的某个项目中没有运动员,则在2008年5月1日之前最新结束的大洲锦标赛冠军将作为其大洲代表获得相应项目的参赛资格。
三方(国际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总会-世界羽联)委员会邀请参赛名额:
3.3.11 男、女单打各2个名额将由三方委员会根据相应的程序进行邀请。
3.3.12 各奥委会应于2007年11月15日前申请邀请参赛的名额。三方委员会将于2008年1月31日前确定哪些申请符合关于代表团人数的规定以及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并初步确定男、女运动员各1名。邀请参赛人员将于2008年4月至7月确定。
3.3.13 获得2008年奥运会邀请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在2008年5月1日世界羽联排名表的前100位。如果因为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而未能产生邀请参赛的运动员,该名额将被计入根据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表所产生的名额。
3.3.14 以邀请资格参赛的运动员将被认定为满足了相应项目中该大洲的最低参赛要求。
预选期和比赛:
3.3.15 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将根据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的比赛成绩确定。
在此期间参加下列任何比赛即可计算排名分:
汤姆斯杯(各阶段)、尤伯杯(各阶段)、苏迪曼杯、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奖赛赛事、世界大奖赛总决赛、公开赛(奖金1万美元(含)以上)、国际锦标赛、洲锦标赛(单项赛和团体赛)、世界羽联理事会提前公布的应被列入的其它国际比赛、世界羽联理事会提前批准的综合性运动会的单项和团体比赛
羽毛球项目资格获得时间表:
| 时间 | 资格 |
| 2007年5月1日 | 世界羽联计算2008年5月1日排名开始日期 |
| 2007年11月15日 | 各奥委会申请三方委员会邀请参赛名额截止日期 |
| 2008年1月31日 | 三方委员会初步确定邀请参赛人员,男、女各一名。 |
| 2008年4月30日 | 世界羽联计算2008年5月1日排名截止日期 |
| 2008年5月1日 | 世界羽联确认参赛资格的排名日期 |
| 2008年5月10日 | 世界羽联通知各协会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对) |
| 2008年5月31日 | 协会/奥委会向世界羽联确认参赛运动员(对) |
| 2008年6月11日 | 重新分配5月10日名单中未被奥委会确认参赛的运动员(对)名额 |
| 2008年6月15日 | 世界羽联通知各协会新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对) |
| 2008年6月29日 | 重新分配6月11日名单中未被奥委会确认参赛的运动员(对)名额
|
| 2008年4月至7月 | 三方委员会书面确认邀请参赛人员 |
| 2008年7月23日 | 2008年北京奥运会报名截止日期 |
未使用资格的再分配:
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双打配对不报名参赛的程序:
如果某协会或奥委会通知世界羽联不选派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或者运动员因受伤或其它不可避免的原因不能参加奥运会,将按顺序从世界羽联排名表中选出另外一名运动员或双打配对。参赛名额的再分配应遵守每个奥委会最多参赛名额的限制,以及第3.3.2和3.3.3条中的解释。
如果某奥委会未能于2008年6月11日前就第5.1项列出的名单确认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对)参加奥运会,则该名额将按照第6.1项重新分配给其他运动员(对),并将于2008年6月15日公布补充名单。同样地,如果某奥委会在2008年6月29日前未能确认6月15日名单中的运动员(对)参加奥运会,该名额将按照第6.1项重新分配给其他运动员(对)。
规则第6.2项将使用到2008年7月21日。
如果某运动员/双打配对由于第6.1项所述的原因不能参赛,将按照第3.3.2,3.3.3和3.3.4项以世界羽联排名的名次进行替补。
多余名额在项目间的分配:
各奥委会名额:各奥委会在一个项目中最多可有3名(对)运动员,运动员均需获得参赛资格。
由于运动员获得一个以上项目的参赛资格(并且奥委会确认参赛),世界羽联将决定由此产生的多余名额用于哪个比赛项目。
羽毛球项目资格获得办法:
|
资格赛 |
资格 |
总计 |
|
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 |
根据2008年5月1日的世界羽联排名,每个单打项目(总共两个)将有38名运动员参加,每个双打项目(总共三个)有16对运动员参加。运动员(对)将根据如下方法取得资格:
排名前4名的运动员(对):每个奥委会最多有3人(对)取得资格
排名5-16名的运动员(对):每个奥委会最多有2人(对)取得资格
排名17名之后的运动员(对):每个奥委会最多有1人(对)取得资格
|
86人 |
|
各洲代表
在每个项目中,各大洲应各有至少一人(对)参赛,选拔标准是2008年5月1日世界羽联排名最高者或者最近的洲际锦标赛中的成绩最高者。 |
|
东道主
如果之前未获得资格,东道主最多可以有两名运动员(男子和女子)自动获得资格。 |
|
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
三方委员会将分配2个男子单打席位和2个女子单打席位。 |
|
总计 |
男子(38名单打选手,32名双打选手,16名混双选手)
|
86人 |
|
女子(38名单打选手,32名双打选手,16名混双选手)
|
86人 |
中国参赛资格:
中国队凭借东道主身份,五个单项每项至少已经获得两个席位。目前中国选手在各项排名上积分领先,男单、女单、女双将有望获得满额三个席位。